28.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其效力為:(A)絕對無效(B)得撤銷(C)經相對人同..-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Steven Lee 高一上 (2015/06/07)
應該說 若每件事情都需要法律硬性規定才可以為之,就比較像是專制國家,但本國不是專制國,但前提是必須屬於"任意規定"下的範圍才能兩造合意即使得生效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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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楊宗泰 小一上 (2020/09/13)
28.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其效力為: 依其違反任意規定時,缺乏約定與約定不明確之效力,缺乏約定為適用法律準則;約定不明確為法律預設效果。 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非均得由當事人合意約定加以改變 (C)經相對人同意始生效力 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非均得由當事人合意約定加以改變 (D)如當事人間別無異議,則其行為仍有效 違反法律之任意規定者,如當事人間別無異議,則其行為仍有效。 任意法(在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時,任意規定始得發揮其補充或解釋功能。) 一、無約定 (一)缺乏約定時,由法律預設適用準則以補充當事人意思的不足,謂之補充規定。但非謂當事人另有約定時,得拒絕其適用。(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