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經查有遺失、被竊、毀損、遞送延誤或掛號郵件未依本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依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應予補償者,
郵局應憑交寄執據或郵件封皮儘速支付補償金,至遲應自查詢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國際郵件經查詢逾三個月仍未能獲致結果時,郵局得依寄件人之要求先予補償,但寄件人須以書面聲明如不合補償條件時,願將已領之補償金退還。
建議題目更改
原本→原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郵件封皮
更改為→郵局應憑交寄執據或郵件封皮
原本題目:28.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郵件封皮,退還: (A)限時費 (B)2 倍限時費 (C)全部資費 (D)報值費、保價費外已付之全部資費 .修改成為28.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郵局應憑交寄執據或郵件封皮,退還: (A)限時費 (B)2 倍限時費 (C)全部資費 (D)報值費、保價費外已付之全部資費 .
限時郵件延誤送達 :報值費、保價費外已付之全部資費 .
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遺失:給予補償金時,退還其郵資。不退保價費、報值費。
代收貨款郵件:應予補償者,並退還其代收貨款費。不退保價費、報值費。
28.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郵局應憑交寄執據或郵件封皮,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