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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依會計法規定,關於業務主辦人員、主辦出納事務人員、主辦財物經理事務人員、主辦會計人員等四類人 員,其中若已在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則毋須在傳票上簽名蓋章者有幾類?
(A)1類
(B)2類
(C)3類
(D)4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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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arol(已上岸謝謝阿摩 大四下 (2021/12/15)
第55 條 I各種傳票,非經左列各款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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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ling011322 (2022/07/13)
各種傳票,非經左列各款人員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但實際上無某款人員者缺之:
一、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二、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
三、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四、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出納事務人員。
五、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經理事務人員。
六、製票員。
七、登記員。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人員,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
5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17)

第 55 條

各種傳票,非經左列各款人員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但實際上無某款人員者缺之:

一、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二、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

三、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四、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出納事務人員。

五、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經理事務人員。

六、製票員。

七、登記員。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人員,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

6F
已上榜 超級感謝 大一下 (2023/05/12)

會計法第 55 條

各種傳票,非經左列各款人員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但實際上無某款人員者缺之:

一、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二、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

三、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四、關係現金、票據、證券出納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出納事務人員。

五、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經理事務人員。

六、製票員。

七、登記員。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人員,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

22 依會計法規定,關於業務主辦人員、主辦出納事務人員、主辦財物經理事務人員、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