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之小花與十五歲之小明,均未結婚,因兩情相悅而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花犯罪,小明不犯罪,但須告訴乃論
(B)小明犯罪,小花不犯罪,但須告訴乃論
(C)兩人均犯罪,但均須告訴乃論
(D)兩人均不犯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9), B(11), C(124), D(39), E(0) #286600
統計: A(289), B(11), C(124), D(39), E(0) #286600
詳解 (共 10 筆)
#229229
我知道了= =....原來是16歲的差別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3
0
#1368223
1. 25歲的阿超與17歲的小珍從事性交易,有關阿超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只要是小珍同意,阿超就不成立犯罪
(B)阿超不知小珍的年齡,則不成立犯罪
(C)阿超觸犯刑法的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罪
(D)阿超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公民- 98 年 - 98年度 五等海岸巡防人員考試#3773 答案:D
2. 19 歲就讀大學的大明和16 歲就讀高中的女友小芳交往,半年後因兩情相悅進而發生性交的行為。依上述內容判斷,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A)雙方均不成立犯罪
(B)大明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
(C)大明成立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罪
(D)由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認定是否成立性侵害犯罪
(A)雙方均不成立犯罪
(B)大明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
(C)大明成立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罪
(D)由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認定是否成立性侵害犯罪
公民- 100 年 - 100年佐級鐵路人員考試-【各類科】-【公民】-【代號2901】#6103
答案:A
7
0
#589198
刑法第229條之1:
1、對配偶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
2、未滿18歲之人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或猥褻(兩小無猜條款)
屬告訴乃論罪
6
0
#229052
刑法第227條 準強制性交及猥褻罪&刑法第229條之1 參照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準強制性交及猥褻罪,須告訴乃論。
小花必須被小明告才會有罪
6
0
#1532701
※紅字為修正後的地方:
(A)小花犯罪,小明不犯罪,但須告訴乃論
(B)小明犯罪,小花不犯罪,但須告訴乃論
(C)兩人均犯罪,但均須告訴乃論
(D)兩人均不犯罪
4
0
#459199
選項(B) 突然冒出一個"乙",莫非是...3P....
4
0
#625745
頇是須的意思嗎?
1
0
#229228
好奇怪喔~為什麼不是C?
不管是小花或是小明,都是未滿十八歲之人,
如果答案是A,那選項B應該也可以啊,甚至選項C更正確不是嗎?
1
0
#229261
自問自答~~~~好可愛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