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7.依公司法規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政府或法人均得為發起人
(B)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經股東會決議即可,不必載明於章程
(C)發起人申請公開招募股份,經證券管理機關審核,不必另訂招股章程
(D)股份有限公司依規定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 1 個月內召開創立會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原子力量 大二下 (2017/03/20)
(A) 第 128 條 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發起人。 政府或法人均得為發起人。但法人為發起人者,以左列情形為限: 一、公司。 二、以其自行研發之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作價投資之法人。 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屬與其創設目的相關而予核准之法人。 (B) 第 130 條 左列各款事項.....看完整詳解

287.依公司法規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政府或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