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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9 依勞動基準法第 10 條之 1 之規定,有關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所應符合的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B)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C)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D)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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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ndrea Chen 國三下 (2018/08/30)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感謝阿摩網友解答 小一下 (2019/07/03)
關於D選項
雇主要勞工離職後 才能主張 有因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4F
雲淡風輕 大一上 (2021/08/29)

關於樓上的大大所提的為勞動基準法9-1競業禁止條款

未符合下列規定者,雇主不得與勞工為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

一、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二、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

三、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

四、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

前項第四款所定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違反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其約定無效。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期間,最長不得逾二年。逾二年者,縮短為二年。

29 依勞動基準法第 10 條之 1 之規定,有關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所應符合的原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