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87 號解釋,下列何者係憲法第 24 條國家賠償責任之特別立法?
(A) 冤獄賠償法
(B)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C)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D)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Inspiration 大一下 (2016/12/02)

釋字第487號

冤獄賠...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若菲(110普考人事行政上 國三下 (2021/06/28)

釋字第487 號 理由書

冤獄賠償法為國家賠償責任之特別立法,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立法機關據此有制定有關國家賠償法律之義務,而此等法律對人民請求各類國家賠償要件之規定,並應符合憲法上之比例原則。刑事被告之羈押,係為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於被告受有罪判決確定前,拘束其身體自由於一定處所之強制處分,乃對人民身體自由所為之嚴重限制,故因羈押而生之冤獄賠償,尤須尊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精神。

P.S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38681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41 條;並自一百年九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冤獄賠償法;新名稱:刑事補償法


2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87 號解釋,下列何者係憲法第 24 條國家賠償責任之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