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某童疑似受虐,有立即接受診治的必要,但卻未就醫。經你判斷,若不立即給予緊急安置,將會有生命危險之虞。作為縣府社會工作師的你,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從下列選項中,挑出正確的緊急安置規定:
(A)進行緊急安置時,為爭取時效,主管機關得逕行裁決,不必通報當地警察機關和兒童的父母、監護人
(B)緊急安置以24 小時為限,非24 小時以上安置不足以保護兒童時,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
(C)繼續安置以3 個月為限;必要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每次得聲請延長3 個月
(D)繼續安置之聲請,以兒童權益優先為原則,不得以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1), B(292), C(1044), D(65), E(0) #886146
統計: A(61), B(292), C(1044), D(65), E(0) #886146
詳解 (共 2 筆)
#1161215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緊急安置時,應即通報當地地方法院及警察機關,並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但其無父母、監護人或通知顯有困難時,得不通知之。
緊急安置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非七十二小時以上之安置不足以保護兒童及少年者,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繼續安置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之,每次得聲請延長三個月。
繼續安置之聲請,得以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為之。
60
0
#6385747
- (A) 錯誤:法規明確要求通報警察機關及通知父母(除特殊情況),不得逕行裁決。
-
(B) 錯誤:緊急安置時限為72小時,而非24小時。
-
(C) 正確:繼續安置期限與延長規定符合法條內容。
-
(D) 錯誤:法規允許以電訊傳真等科技設備聲請繼續安置。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