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66條第五節 好像刪除了?
所得稅法 (修正日期:民國108年07月24日)
第42條
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29.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