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安全交通規則,16條附件內
比較
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用與其經營性質相同種類之自用車牌照。但因行政或修護需要者,公路監理機關得以其營業車輛每五十輛發給一付之比例,發給自用小型車牌照一付,十輛以上未滿五十輛者以一付計。
29. 以公司、行號名義申領自用大客車牌照者,以員工人數為申請核發牌照標準,員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