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依教師法之規定,下列那一項非教師之義務?(A)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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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09/05/09)
第 十七 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 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 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 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 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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