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甲持偽造之借據請求乙給付借款,乙誤信該借據為真而交付金錢20萬元,試問: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之法條競合
(B)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之想像競合
(C)僅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屬不罰後行為
(D)僅成立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私文書屬不罰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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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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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7/30)
痾,不太對喔... 吸收犯是實務創見,學說是採不罰前後行為。整理如下:貨幣/有價證券---1.偽造&行使:偽造吸收行使(本應為後行為的行使吸收前行為的偽造,但因為偽造刑度重於行使,所以反過來論)。依學說,196/201II為不罰後行為。2.行使&詐欺:實務認196/201II必包含339,故不另論339。學說認為就依原則,一行為侵害數法益,想像競合就好,一樣會得到論196/201II的結果。競合時時間順序由後往前較順:先行使與詐欺,論行使 >>> 再往前偽造與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7/30)
不客氣,我自己也順便複習。
11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9/01/02)

詐欺罪所保護的法益為財產法益與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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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韓國小番 大三上 (2019/06/25)

偽造私文書+詐欺>想像競合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詐欺>法條競合吸收關係,不另論詐欺

29. 甲持偽造之借據請求乙給付借款,乙誤信該借據為真而交付金錢20萬元,試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