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16I:公務人員之退休,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19I: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20I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其服務機關主動申辦命令退休:一、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二、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情事之一,經服務機關出具其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之證明:(一)繳有合格醫院出具已達公保失能給付標準之半失能以上之證明,且已依法領取失能給付,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之證明。(二)罹患第三期以上之惡性腫瘤,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3 依我國退休制度規定,公務人員服務達一定年資,且年滿幾歲者,政府應命令其退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