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病死豬肉不得販賣,可依據下列何條款解釋? (A..-阿摩線上測驗
1F Wu 高三下 (2018/07/21)
食品衛生管理 第十一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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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oy (133634:邀 高一下 (2022/02/11)
法規名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N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12 日第 四 章 食品衛生管理
第 15 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一、變質或腐敗。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七、攙偽或假冒。八、逾有效日期。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