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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1 條之規定,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A)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
(B)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C)人民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不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D)人民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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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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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chen Hsieh 高二下 (2013/02/04)
第 31 條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陳普考 高一下 (2013/06/20)
比如自己去衝撞拒馬想證明你有多愛台灣
6F
love0818z 高一下 (2015/01/19)
(B)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正確)
舉個例子:
你家隔壁失火,必須要打掉你家的牆壁才可以達到救援目的。原則上你家的牆壁被打掉屬於特別犧牲,可以請求損失補償,但是如果你家的牆壁是違建的建物,本來就屬違法,法院自然得減免其補償。

3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1 條之規定,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