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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刑法有關「褫奪公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剝奪為公務員之資格
(B)剝奪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C)剝奪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D)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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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國二下 (2013/04/01)
第 36 條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jone 小六下 (2019/07/17)

憲法所保障的參政權 : 選舉、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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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黃耘嘉 高二下 (2020/06/11)
那樣D是對的嗎?
6F
Nan.Fighting 大一上 (2021/05/17)

TO 5F: 刑法 第36條

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D)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死刑跟無期徒刑都被關在監獄了,要怎麼出來成為公務員和參選!

3 刑法有關「褫奪公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剝奪為公務員之資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