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 ( 民國 101 年 06 月 06 日 修正 )
二、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應由結婚雙方當事人申請之。
3 民法將儀式婚改為登記婚,自何年月日起,結婚登記,以結婚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