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甲承辦公共工程之招標業務,將核算好的招標底價金額逕行提高,使未低於原底價之最..-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2/07)
(A)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3 款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X)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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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F YU( 112初等上榜) 大三下 (2021/06/09)
貪污治罪條例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