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臺灣官方推動土地改革,以實物土地債券及四大公營事業股票強制收買地主耕地,四大..-阿摩線上測驗
2F akumo2001 國二上 (2019/12/14)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614000016KK06242 民國34年日本戰敗投降,政府依「收復區敵偽產業處理辦法」、「臺灣省接收日人財產處理準則」等法令,接管日本在臺產業,並將其合併、重組,分別成立臺灣水泥有限公司、臺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工礦公司等四大公營企業。 1. 臺灣水泥有限公司。民國34年接收原日本「淺野水泥株式會社高雄廠」、「臺灣化成工業株式會社」、「南方水泥株式會社」及「臺灣水泥管株式會社」,並合組為臺灣水泥有限公司。民國40年改名為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42年配合「耕者有其田」政策,釋出官股,改制民營。 2. 臺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34年接收原日...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