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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 關於養子是否為民法第 194 條所稱之「子」,於參考民法第 1077 條規定後,認應採肯定解釋,此係運用何種解釋方法?
(A)文義解釋
(B)體系解釋
(C)類推適用
(D)反對解釋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16/01/06)
重點不在內容,體系解釋.....看完整詳解
7F
小P 研一上 (2016/04/14)
類似考題~
17 民法第6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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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小P 研一上 (2016/04/14)
上題答案 C 體系解釋
9F
YEH 大一上 (2020/04/13)

體系解釋:將全部的法律結構視為一個有機的體系,各個法律或法條並非獨立存在,而是其有互相的影響,故在解釋時,應從整個法律體系觀察,除衡量法律本身法域的關係外,並應注意其他法令間的關聯性,不可偏重於個別之點,以求法律體系間之權利義務平恆。

例如:刑法272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罪,關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之定義,刑法未作解釋,則須另參照民法第967條。

3 關於養子是否為民法第 194 條所稱之「子」,於參考民法第 1077 條規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