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陳先生96年4月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售價500萬元,繳納綜合所得稅20萬元,97年8月購買自用住宅房屋價格490萬元,則97年重購自用住宅可扣抵綜合所得稅多少?
(A)0元
(B)10萬元
(C)20萬元
(D)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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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 B(75), C(10), D(1), E(0) #286876

詳解 (共 3 筆)

#4214631
此題是舊制(104/12/31前取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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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522
第 17-2 條 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 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如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得於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完成移轉登記之年度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但原財產交易所得已依本法規定自財產交易損失中扣抵部分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先購後售者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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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6860
自用住宅重購價490萬並未超過原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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