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委任直選:
由各州州政府自行舉辦選舉,選出「總統候選人之選舉人團」,再由選出之選舉人團至中央"依照其選民之意旨,選擇總統候選人",因此,美國總統並非直接由各州選民直接選出,此制度又被稱為「委任直選」,乃是調和直接民主﹝選舉人團須遵照選民直意旨圈投總統候選人﹞與間接民主﹝間接由選舉人團代為圈投﹞的折衷制度。
3.下列有關美國憲法的描述何者錯誤? (A)美國憲法本文只有七條,相對精簡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