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某消防隊員於執行交通肇事現場救助任務時遭另一車輛撞擊,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然其傷勢嚴重,經急救醫師判斷非截肢無以救助其生命,然而該隊員卻明白表示寧死也不願截肢,但醫師仍強行為之,請問該醫師可能成立何罪?
(A) 強制罪
(B) 重傷罪
(C) 普通傷害罪
(D) 無罪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何昌儒 國三上 (2013/09/25)
構成要件該當:V違法性:X,行為人所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8/12/15)


第 22 條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11F
alllenjulia 大四下 (2019/07/11)
好的正解帶你上天堂!!
正解如下:
並非「緊急避難」!也非「業務正當行為」
業務正當是針對「非緊急」也就是正常的手術,所以屬於「依法令行為」醫療法60、63救助緊急病患之義務。但需獲得「病患同意」。故依法令行為、業務正當行為都不能用。

接下來討論「緊急避難」考量法益衡量說,關鍵來了!!大家都錯在這:救助法益「生命」大於「重傷」。不是比較這個
正確比較「重傷」與「自主意思」。此案被害人明確意思表示「我寧可死也不要截肢」!醫生應該遵照本人意思,故無法阻卻違法性!這案例跟「耶和華見證人」強迫輸血一樣!
故醫生該當重傷罪!
我已經用很白話回答大家了。
12F
Dorothy 高二上 (2021/02/05)

可是樓上...

答案是醫生「無罪」耶!

此題涉及「得被害人承諾」的考點:

醫生之所以會無罪,是因為被害人在放棄「生命法益」或「重大身體法益」的情形中,

不能給予被害人有效的承諾能力。所以醫生救助被害人仍不會有罪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自己的生命或重大身體(例如:同意他人殺死自己或重傷自己)是沒有自由處分權的

3.某消防隊員於執行交通肇事現場救助任務時遭另一車輛撞擊,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