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試卷(114/09/16)#131337
年份:114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3. 變造汽車牌照,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