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6.6公布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附表1警察人員俸表」,調整警..-阿摩線上測驗
1F
|
2F 小明 小五上 (2021/04/2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22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22 條 I. 警察人員之俸給,分本俸(年功俸)及加給,均以月計。 II. 本俸、年功俸之俸級及俸額,依附表1之規定。 III. 警察人員與一般行政人員及技術人員相互轉任時,除依本條例規定者外,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之規定;其相當官等、官階(職等)及俸級之對照換敘,依附表2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