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下列何項情況不違反受贈財務時之行為要求? (A)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之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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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老皮好聰明 小六下 (2017/09/30)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第2點 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及溝通...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