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下,沒有法定優先購買權存在? (A)承租人購買..-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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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嗡阿喇巴札那諦(Lin) 大一下 (2017/01/02)
土地法 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 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 後定之。 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 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 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農地重劃條例 第 5 條 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左: 一、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二、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三、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