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最佳解答後...
我就簡單總結...不知對不對呢?
簡單說~
主關機關權利比較大!可以直接吊銷!
警察機關權利比較小!所以只能吊扣!?
依道交條例第37條第6項規定:
計程車駕駛人違反前條(第36條)及本條(第37條)規定,應廢止其職業登記或吊扣其職業登記證者,由警察機關處罰,不適用第八條第1項規定。
職業登記證只有吊扣跟廢止,沒有所謂的吊銷這件事!
道交37條第六項確實有提到警察機關處罰
30 有關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吊扣處分,係由下列何機關負責處罰?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