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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0.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何者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假:
(A)任職滿六個月者
(B)配偶未就業,任職滿六個月
(C)配偶未就業,任職滿九個月
(D)配偶已就業,任職滿六個月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keep going 幼兒園下 (2016/11/27)
請參見16+22條 任職.....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A 大四下 (2022/02/26)
職停薪 庭照顧假 (留家中配偶未就業不適用)

8F
黃建竣 研一上 (2023/01/01)
第22條已刪除,配偶有工作亦可申請留職停薪,答案應為(A)
9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3/03/27)

這題法條已更新,答案應修正為(A) 任職滿六個月者


原本舊法條 性平法第22條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原則上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但 111.1月 公布修正法條,這本來是第22條,已被刪除了!!

30.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何者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