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A)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B)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C)
301. 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如發現有一輛轎車未掛車牌,並且違規行駛,依據警察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