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歲以下的年輕人, 依現行法律並不能享有憲法賦予人民參政的「選舉權」,但是在其他憲法基本權利上,是否仍然有權利要求予以保障? 下列敘述何者為最正確?
(A)有權利,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未滿十八歲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兒童與少年保護法」的特別保護, 故比成年人可能受到更大的基本權利的保障
(B)有權利, 因為是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 我國國民一體適用。如果是為了教育的必要而有所限制, 仍然要符合憲法比例原則的要求
(C)沒有權利, 因為青少年仍然依賴法定監護人的保護, 法定監護人享有對青少年進行管束、教誨的最高權力, 故而可以對其基本權利進行任意限縮
(D)沒有權利, 因為學校對在學的青少年學生有保護與教育的責任, 為了能對於青少年發揮教育的功能, 學校可以單方面訂立規範, 限制學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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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 B(331), C(18), D(8), E(0) #306530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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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100學年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研究用試卷 [公民與社會考科]
NO.21   答案:B  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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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091
憲法本文中,參政權並沒有限制年齡。像學生...
(共 3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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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988

答案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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