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中,教師代表的人數不得少於多..-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Yi-Ting Hsiao 高一上 (2011/06/06)
國民教育法 第8-2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1F
|
3F Lilian Lin 小六下 (2011/06/22)
補充及比較: *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由機關首長遴聘教師、教育學者、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主管機關代表、社會 公正人士擔任,其中未兼行政職務 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