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的規定,有關縣(市)政府組織編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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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再接再厲(109普考上榜) 大一下 (2020/02/11)
(A)一級單位分科辦理,最多不得超過 7 個科 (C)一級機關下設科,其人數達 10 人以上者,得分股辦事 (D)二級機關下設科,依需要得設課、股、組、室,最多不超過 8 個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7條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下設科,最多不得超過七個;其所屬一級機關下設科,科之人數達十人以上者,得分股辦事;其所屬二級機關下得設課、股、組、室,最多不得超過八個。 (B)編制員額在 20 人以上者,得置副主管或副首長 1 人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6條第2項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或所屬一級機關,除警察機關得置副首長一人至三人外,其餘編制員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置副主管或副首長一人,襄助主管或首長處理事務,均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