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舊法呦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民國 97 年 02 月 14 日 )
第四十一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品行端正,係指最近五年內未犯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之罪或經移民署認定未違背我國公序良俗者
【已刪除】31 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要件之所稱「品行端正」,係指最近五年內未犯最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