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關於文書之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送達於在監獄之人,應囑託監獄長..-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atherine Cat 小一上 (2015/05/07)
第 56 條 A 前條之規定,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不適用之。 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第 58 條 B 對於檢察官之送達,應向承辦檢察官為之;承辦檢察官不在辦公處所時,向首席檢察官為之。 第 59 條C 被告、自訴人、告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為公示送達: 一、住、居所、事務所及所在地不明者。 二、掛號郵寄而不能達到者。 三、因住居於法權所不及之地,不能以.....看完整詳解 |
5F
|
6F
|
7F 戶政已經上榜! 大二上 (2022/08/05)
(A)第 56 條 囑託送達(在監在押之人) 前條之規定,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不適用之。
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B)第 58 條
對於檢察官之送達,應向承辦檢察官為之;承辦檢察官不在辦公處所時,向檢察長或檢察總長為之。
(C)第 59 條
被告、自訴人、告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為公示送達:
一、住、居所、事務所及所在地不明者。
二、掛號郵寄而不能達到者。
三、因住居於法權所不及之地,不能以其他方法送達者。
(D)第 61 條
送達文書由司法警察或郵務機構行之。
前項文書為判決、裁定、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者,送達人應作收受證書、記載送達證書所列事項,並簽名交受領人。
拘提前之傳喚,如由郵務機構行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且應以掛號郵寄;其實施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