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行政執行法第三條所定,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指於行政..-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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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26)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 行政執行法 第 3 條 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6&flno=3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比例原則、3個子原則) 本法 (行政執行法) 第3條所定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指於行政執行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執行方法須有助於執行目的之達成。 (A)適當性原則、合目的性原則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執行目的之執行方法時,應選擇對義務人、應受...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