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張老師因非重病的病情,需請假治療或休養。依「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學校 每..-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1F
|
22F
|
23F Chloe 大二下 (2022/05/12)
法規名稱: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二、因疾病或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每學年准給二十八日;其超過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女性教師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學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二)患重病非短時間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