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民國98年7月13日開始籌備,桃園市政府依交通部於民國98年9月1日發函指定擔任「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地方主管機關。為利捷運推動及沿線縣市合作關係建立,桃園市政府邀集路線行經之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召開公司籌備會議,決議三市政府共同出資,於民國99年7月6日奉經濟部核准設立「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為負責桃園機場捷運線管理維護之營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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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感覺已經不是在考法規,而是在考實事了
31.桃園機場捷運路網跨越不相隸屬之行政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請問其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