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會◆土地行政與土地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農業發展條例第 33 條前段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下列何者是同條例所定義之耕地?
(A)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B)特定農業區之水利用地
(C)一般農業區之養殖用地
(D)特定專用區之農牧用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廖佳甄 高一下 (2016/01/28)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2F
love 高二下 (2016/11/16)

三、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
    區以外之分區內所編定之農牧用地。

31.農業發展條例第 33 條前段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下列何者是同條例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