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3149 依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決議,下列何種事項仍不能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A)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或對公務員有重大影響之懲戒
(B)人事主管機關對任用資格的決定
(C)公務員級俸的審定
(D)工作條件的改善及工作地點之調整
(E)已刪除


答案:E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陳默 大四下 (2017/03/09)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77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看完整詳解
4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08/04)

釋字785 D工作條件也可以提行政訴訟了

92年保障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第78條規定:「(第1項)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第2項)前項之服務機關,以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之權責處理機關為準。」(本條於106年6月14日修正公布,僅調整文字,規範意旨相同)及第84條規定:「申訴、再申訴除本章另有規定外,準用第3章第26條至第42條、第43條第3項、第44條第4項、第46條至第59條、第61條至第68條、第69條第1項、第70條、第71條第2項、第73條至第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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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8/05)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
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8/05)

原本題目:

3149 依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決議,下列何種事項仍不能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A)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或對公務員有重大影響之懲戒 (B)人事主管機關對任用資格的決定 (C)公 務員級俸的審定 (D)工作條件的改善及工作地點之調整。 .

修改成為

3149 依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決議,下列何種事項仍不能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A)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或對公務員有重大影響之懲戒 (B)人事主管機關對任用資格的決定 (C)公務員級俸的審定 (D)工作條件的改善及工作地點之調整 (E)已刪除

【已刪除】3149 依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決議,下列何種事項仍不能提起訴願或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