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液槽車、儲槽、油桶等之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之安全措施或去除靜電之裝置,下列何者錯誤?
(A)接地
(B)加濕
(C)使用除電劑
(D)漏電斷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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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 B(301), C(68), D(1066), E(0) #3161160

詳解 (共 1 筆)

#5956890
第 175 條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一、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槽車、儲槽、容器等之設備。
二、收存危險物之槽車、儲槽、容器等設備。
三、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
四、以乾燥設備中,從事加熱乾燥危險物或會生其他危險物之乾燥物及其附屬設備。
五、易燃粉狀固體輸送、篩分等之設備。
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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