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條第6項除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八款規定禁止出國者,無須通知當事人外,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禁止出國者,移民署經各權責機關通知後,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依第十款規定限制或禁止出國者,由各權責機關通知當事人;依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及前項規定禁止出國者,移民署於查驗時,當場以書面敘明理由交付當事人,並禁止其出國。
32某甲因交通違規,罰鍰未依限繳納,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通知內政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