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義務: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義務沒有 學術交流活動 截自 《教師法》
32.下列何者為教師依據教師法所應盡之義務? (A)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