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一般處分」原則上如何發生效力? (A)公告或刊登於..-阿摩線上測驗
2F 1000060381515 研一上 (2023/04/24)
行政程序法 第 11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