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財政部不得就交通事務行使職權,主要係因其何種管轄權限不同所致?
(A)事務管轄
(B)土地管轄
(C)層級管轄
(D)專屬管轄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Liuli 高一下 (2014/08/14)
【專屬管轄】 依法律之規定該訴訟事件專屬某一個法院管轄;專屬管轄多涉及公益,故沒有合意管轄或應訴管轄之適用,原告就該事件僅得該管法院起訴,不容許法院或當事人任意加以變更。 ◎ 專屬管轄相關法條整理: 1.不動產物權之訴  →不動產所在地(民事訴訟法第10條) 2.再審之訴     →為判決之原法院(民事訴訟法第499條) 3.支付命令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越王句踐 國一下 (2012/11/06)
為什麼D不對呢???
3F
艾雅亞 高一下 (2022/01/16)

感謝多年前的大大整理專屬管轄

32.財政部不得就交通事務行使職權,主要係因其何種管轄權限不同所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