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郵件運遞有下列何種情形,得不按址投遞?
(A)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 3 公斤者
(B)破損應當面開驗或應交付其他費用之包裹
(C)包裹重量在 1 公斤以內,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
(D)羊腸小道在一公里之內,為郵路所必經地區之郵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46), B(5744), C(261), D(223), E(0) #655429

詳解 (共 5 筆)

#936808

郵件處理規則
第四十四條          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第五十一條    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一、破損須當面開驗

二、報值、保價或代收貨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

三、     應由收件人自辦驗關手續或應納稅捐在規定數額以上。

四、     應交付其他費用。

五、     重量在三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

第四十九條  下列地區之郵件,中華郵政公司得不按址投遞,並公告之:

一、     深山。

二、     孤島。

三、     羊腸小道在二公里以上,非郵路所必經之地區。

四、     偏遠地區住戶或村落,平均一個月郵件不足四十件者。

五、     其他因交通不便,投遞顯有困難,經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之特殊區域。

            前項不按址投遞郵件之投遞方式,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

48
0
#1130804
第四十四條 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及印刷物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應按址投遞。但報值、保價及代收貨價金額達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一定數額以上,或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其他費用者,於繳清後,始予遞交。
1
1
#1458560
現在是考郵政三法而已
0
1
#1157817
我不懂,重點是在〝不按址投遞",怎麼變成答案是在〝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0
1
#1431785
C錯在哪??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