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320 條第 1 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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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11/21)
A:除遺失物、漂流物外,凡非基於持有人之意思,一時脫離本人所持有之物,均屬離本人所持有之物(參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990號刑事判決)。 換言之,「遺忘物」仍屬刑法第337條所稱之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故無論是客體「遺失物」或「遺忘物」都是依侵占遺失物罪論處。 D: 竊盜罪的主觀還要求不法所有意圖。「不法所有意圖」可分為「不法」及「所有」兩個部分: 1. 不法意圖白話來說就是,知道自己沒有權利取得該物品,但還是拿走了該物。假如是以為自己有權利取得該物而拿走,就不具有「不法意圖」 2. 所有意圖 指「排除他人使用並且供自己利用的意思」,若沒有不再讓原持有人使用的想法,就只是「使用竊盜」,不會構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