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臺北市某幫派份子甲因詐騙不法所得分贓不均,與新北市某幫派份子乙產生嫌隙,甲乃教唆小弟丙至乙所有位於新北市土城區之幫派據點連開 51 槍後逃逸。請問本案偵查初期由何人擔任現場指揮官最適當?
(A)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B)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C)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
(D)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大隊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 B(191), C(1002), D(40), E(0) #3254620
統計: A(9), B(191), C(1002), D(40), E(0) #3254620
詳解 (共 2 筆)
#6339404
第65點
﹝1﹞重大刑案及特殊刑案由管轄警察分局長或其代理人擔任現場指揮官,督同所屬人員負責現場搜索與證物保全;刑警大隊大隊長、鑑識中心主任、鑑識科科長或其代理人督同所屬人員負責現場調查及勘察採證。普通刑案由分局偵查隊負責現場搜索、證物保全、調查及勘察採證。
﹝2﹞分局長、刑警大隊大隊長、鑑識中心主任、鑑識科科長或其代理人抵達現場後,首應聽取最先抵達現場人員或分駐所或派出所所長報告現場發現或發生經過、初步處理及調查情形。
﹝3﹞前二項規定,於專業警察機關準用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