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竊盜: (1)失竊物總值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案件。 (2)竊盜槍械、軍火、爆裂物或國防、交通、學術上之重要設施或器材案件。 (3)被害人為具外交身分之外籍人員,或來訪之外籍貴賓案件。 (4)竊盜重要儀器、文件等影響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案件。 (三)普通刑案,指特殊刑案及重大刑案以外之案件。
4 依據「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下列何者之發生與破獲,逾一小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