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我國現今違憲審查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由大法官會議審查
(B)屬於集中型審查制度
(C)人民不可就個案聲請釋憲
(D)宣告違憲之效力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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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4), B(1028), C(49), D(153), E(0) #3274290
統計: A(504), B(1028), C(49), D(153), E(0) #3274290
詳解 (共 3 筆)
#6161455
(A) 大法官會議(1948-2021)
憲法訴訟法§1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47~§64)
二、機關爭議案件。(§65~§67)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68~§76)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77~§81)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82~§83)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84~§89)
(B)憲法審查之機關
1.中央集權制(特設機關):意指國家設置一專門的憲法機構,從事憲法解釋、合憲或違憲審查的工作,例如德國憲法法庭、我國憲法法庭、法國憲法委員會。
2.地方分權(一般法院):指一般法院可宣告某一法律、命令違反憲法規定,並可於該次判決中拒絕適用該條法律。然該判決僅適用於該次爭訟(且法律本身效力還在),對其他判決並無拘束力,除非上訴至最高法院並判決定讞後,該判決始有憲政效力。例如美國。
(C)聲請釋憲主體:
1.國家最高機關:國家最高機關(指總統跟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院)
2.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4以上
3.各級法院
4.人民
5.地方自治團體
(D)憲法訴訟法§52Ⅰ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但主文另有諭知溯及失效或定期失效者,依其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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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42
*我國司法審查模式:中央集權、被動(要聲請才會介入審查)、抽象事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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